一、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条件
我国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中来京短期创业、来京工作、已有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已加入外国籍的具有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程序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携带规定材料到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申办《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予以审核,经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颁发本人。
三、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所需材料
(1)填写《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申请表》。
(2)中国护照、国外长期(永久)居留证明及复印件二份,或外国护照及复印件二份,或身份证与我驻外国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3)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二份,或国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国外进修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4)用人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二份。
(5)近期二寸照片三张。
四、《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的用途
持中国护照的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籍的留学人员,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可享受评定职称、创办企业等优惠政策。
持中国护照的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籍的留学人员,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可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及有关评定职称、创办企业等优惠政策。
已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可享受申办二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一年多次出入境签证、创办外资或合资(合作)企业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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