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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高 HR 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1、俱乐部中文名称为:双高 HR 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2、俱乐部英文名称为: G&G HR CLUB
3、俱乐部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展览馆路 44 号
4、俱乐部由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运营管理。
5、俱乐部宗旨:构建人力资源从业者沟通、交流、合作平台;
彼此达成和构筑“信息、信用、信誉、信任”的契约和同盟;提升人力资源从业者的职业素质和专业影响;促进人力资源的国际交流;探索和推进人力资源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为会员提供有效服务;维护会员权益。
第二章 会 员
一、俱乐部会员类别:
为便于俱乐部会员的归类管理, “ 双高 HR ” 俱乐部会员按个人会员 (A) 、单位会员 (AA) 、单位 VIP 会员 (AAA) 划分类别,即 “ A 类 会员、 AA 类 会员、 AAA 类 会员 ” 。
二、会员资格的取得:
1、会员申请人应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申请表提供有关会员和持卡人的资料。
2、在完成第二章第 2 款及第 4 款程序后,经俱乐部审核后批准。
3、经批准后的会员应向俱乐部交纳和约书内注明的所属会员类别的不可退还的有关费用。
4、会员只有在满足上述条款的规定,并在规定期限内交付入会费及其他相应费用后,方可领取会员证、卡并享受其相应的待遇。
三、会员资格的认定:
1、会员签署入会协议,即表明会员同意并遵守 “ 双高 HR ” 俱乐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今后可能发生的变动和补充。
2、会员取得俱乐部颁发的“双高 HR ” 俱乐部会员证、卡,即取得双高 HR 俱乐部会员资格。
四、会员的权利:
在正式成为双高 HR 俱乐部成员后,会员享有的权利如下:
1、会员有享受会员细则规定的相应类别待遇的权利;
2、会员有向俱乐部提出开展活动建议的权利;
3、会员有向俱乐部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
4、会员有向俱乐部建设捐赠的权利;
5、会员有主动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五、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章程、会员细则和俱乐部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2、会员必须如实填写入会申请等材料要求的各种事项,不得做虚假记录;
3、会员单位和个人凡通信联络等登记资料有所变更,会员有义务在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俱乐部,并按俱乐部相应规定和程序办理。
六、会员资格的丧失:
凡有下列中的一种情况出现,该会员将丧失会员资格。
1、该会员其行为已经严重损坏俱乐部名誉;
2、该会员严重违反本章程和本俱乐部其他相应规定;
3、假报有关信息,滥用俱乐部相关奖励或恶意误述有关情况;
4、有欺诈行为或做出严重损害 “ 双高 HR” 俱乐部的行为;
5、会员单位解散、合并或撤销;
6、会员证、卡有效期满,又未更换新卡者;
7、会员申请退出。
七、会员证、卡有效期限:
会员证、卡有效期限按《 双高 HR 俱乐部会员细则 》相应规定执行。
第二章 附 则
一、俱乐部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俱乐部的任何规定或终止俱乐部活动;
二、俱乐部会员对本俱乐部的任何财产、资产等,不具有所有权和其他任何权利; ;
三、俱乐部享有对任何情况的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如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以法律规定为准;
四、本俱乐部将持有法律解决权,如发生法律纠纷,其诉讼所在地为北京;
五、本俱乐部拥有会员 证、卡 的所有权,获得资格的会员对会员 证、卡 仅享有单位使用权和相关获益权,但不得对会员 证、卡 随意处理和转让;
六、对本章程和相关规定的解释权属本俱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