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党委于2007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各单位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应将党员介绍信的台头改为: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党委。具体事项为: (1)本市市、区属单位、在京大中专院校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介绍信应开至: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党委。 (2)原在京中央、部属单位、外省市单位、部队调入的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开至: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然后由本人持介绍信到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转换介绍信后,再到双高中心办理相关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手续。 特此通知。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 20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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